10倍杠杆是什么意思 TCL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8-02 08:58 50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监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30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以及《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为准则》
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全称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二期)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司董事和监事变动情
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监事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5 月 24 日发布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事。同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细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
《关于聘任 CEO(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
具体成员如下:
独立董事:金李先生、万良勇先生、王利祥先生;
非独立董事:李东生先生(董事长)、张佐腾先生(副董事长)、沈浩平先生、
赵军先生、廖骞先生、林枫先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股东代表监事
两名,具体成员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吴志明先生(监事会主席)、庄伟东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朱伟女士。
(二)部分董事和监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梁伟华先生等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务;郑涛先生等不再担任股东代表监事,毛天祥
先生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占比为 45.45%;共 3 位监事发生变动,2024 年年初监事总数为 3 位,占比为
二、影响分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9TCL02 ”、“19TCL03 ”、“24TCLK1 ”、
“24TCLK2”的受托管理人,获悉上述人员变动事项后及时进行确认,本次人员
变动系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人事调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三、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本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上述情况做出
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邓小强、陈东辉、周峻任、罗祺辉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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